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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監禮服務

「在兩位結為夫婦之前,本人在職責上要提醒你們:根據《婚姻條例》締結的婚姻是莊嚴而有約束力的,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,不容他人介入。因此,《男方姓名》和《女方姓名》,你們的婚禮雖然沒有世俗或宗教儀式,但你們在本人和現時在場的人面前當眾表示以對方為配偶,並為此簽名為證後,便成為合法夫妻。」

王婕妤律師於2006年成為首批婚姻監禮人。一直至今,本所已接辦逾4000宗婚姻監禮,包括中港結婚、自由行結婚、酒樓及酒店宴會婚禮。王律師擅長於婚禮中營造氣氛,多年來於各室內、外婚禮場所主持證婚,經驗極為豐富。如有興趣預約證婚服務,歡迎致電9267 1167聯絡王律師進行預約或作免費查詢。

*為您締造完美婚禮*

王婕妤律師:

►現任各大證婚中心婚姻監禮人

►曾擔任「My Seasons四季薈」婚姻監禮人

►曾擔任「奇妙恩典証婚中心」大會指定婚姻監禮人

►曾擔任「拉菲特證婚中心」婚姻監禮人

►多年來主持多個室內及戶外婚禮,經驗豐富

服務簡介

►為準新人於結婚前3個月內辦理結婚登記,填寫《擬結婚通知書》及辦理相關手續;

►代收擬結婚通知書,並轉交至婚姻註冊處。當婚姻監禮人收到婚姻登記官證婚書後,準新人便可舉行婚禮;

►監禮人會於婚禮儀式前15分鐘抵達指定婚禮場地;

►證婚儀式由雙方同意的時間起15 - 20分鐘內完成;我們可提供羽毛筆及戒指枕,並贈送結婚證書封套及加蓋鋼印;

►婚姻監禮儀式完成後,結婚證書副本將遞交至婚姻註冊處。

基本婚禮儀式程序,王律師可根據新人之特定要求作出配合和安排:
  1. 結婚儀式開始前,在婚姻監禮人面前作出聲明及簽署;

  2. 結婚儀式期間,在婚姻監禮人的指引下,準新人當眾宣讀誓詞;

  3. 一對新人交換指環,新郎起新娘頭紗,新郎吻新娘;

  4. 一對新人、兩位見證人及婚姻監禮人在結婚證書上簽署,禮成。

一位專業的婚姻監禮人成就您人生大事,創造婚禮的動人時光!
讓我們為您締造不一樣的婚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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